85、“弃妇”之争(第二更)-《红袖闺香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李安然上前两步,对姚舒蓉道:“程夫人既然方才也提到,程彦博当日将我弃在花堂之上,可见你也清楚,我与他,一没有拜过天地,二没有拜过高堂。当年是程老夫人将我指给程彦博,更没有三媒六证。”

    她侧了一下身,用手掌示意杨常氏:“杨夫人是刺史夫人,最清楚大乾婚律,请问如此条件之下,我与程彦博之间可算得夫妻?”

    杨常氏方才虽然也对李安然的弃妇身份颇有微词,但那并不是针对李安然,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感,她对李安然本人倒谈不上有恶感,当下便表态道:“大乾户婚律所载,男婚女嫁,虽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却有两样不可缺少,一是聘礼,二是婚书。聘礼者,男方送彩礼于女方,女方一经接受便不可退还,否则便是悔婚;婚书者,男方以书礼请,女方答书许讫,如此婚约达成。请问李娘子,你可曾收下程家的聘礼?”

    李安然当时为程老夫人收养,吃住用都在程家,程老夫人只说一声让她嫁给程彦博,她便得嫁了,哪里有聘礼之说。她自然答道:“并无聘礼。”

    杨常氏又道:“那可曾有过婚书?”

    连聘礼都没有,婚书自然更不可能。李安然又答:“也无婚书。”

    姚舒蓉插嘴道:“当年你不过是我们程家收养的一个丫鬟,婚嫁全由老夫人做主,哪里配收婚书聘礼。”

    杨常氏冷冷道:“一无婚书二无聘礼,就算不得是夫妻。若李安然在程老夫人授意之下,已然做了程彦博的房中人,那也不是正妻,最多不过是个贱妾。但既然李安然一未拜堂,二未洞房,跟程彦博便没有半分关系。”

    她又对李安然道:“你可有身契在程家?”

    李安然道:“并无身契。”

    她当年被程老夫人收养,因为从小在程家长大,程老夫人把她当女儿一般,也没像其他丫鬟那样写卖身契。

    杨常氏便点头道:“如此,李娘子乃是自由身,既非程家妻妾,更非程家婢仆,程家的休书,毫无依据,根本就是子虚乌有!”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